UPS定期維護保養合約
(1)UPS不斷電設備功能完善但若無定期保養、確實維護電壓檢測及電池更新等定期工作,可能因UPS不斷電系統故障間接影響用電品質及安全。
(2)預防勝於治療,昂貴精密的設備及良好的系統須配合專業公司之技術人員做有系統、有制度維護保養,方能發揮其淋漓盡致的功能。而UPS維護合約就如保險保健一般,平時檢查、保養、調整,在機器一旦發生故障依維護合約所簽訂之內容負責修復恢復機器之正常運作。
(3)UPS維護合約是依據不同機種及使用者需求,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由專業工程師執行定時定期之維護保養及相關服務,在緊急叫修時更換材料零件不再加收任何費用。
(4)UPS因定期維護保養使故障率降低,並能事先檢測出電子零件損壞及電池老化等問題,即時調整更新,避免在壓降停電時UPS無法發揮效能,造成資訊設備資料遺失及毀損,嚴重時並造成硬體的損壞與產線的損失,在有形及無形損失上所產生之費用足夠支付UPS多年維護保養費。
UPS應週期性固定汰換零件時間
1、電池 其週期為 2~3年
2、電容 其週期為 5~7年
3、風扇 其週期為 2~3年
※其汰換週期也有可能因使用環境而縮短。
UPS電池組汰換週期說明:
1.UPS 電池組為鉛鈣免加水免保養電池組,電池使用壽命的長短主要與以下3點有關:
(1) 使用環境
(2) 源頭供電品質的穩定度
(3) 有無定期做充放電來活化電池
因受限於機台生產運轉,而無法定期對電池做放電再充電來活化電池,故電池廠商建議電池組約使用 2~3 年左右即應更新,以確保市電萬一瞬停或停電 時,UPS 能夠繼續供電給機台使用。
2.電池汰換建議 電池壽命末期可以供電的時間將會明顯縮短。最終,內部的短路、電解液的枯竭以及陽極格子體的腐蝕等等會造成電池故障。若在這些狀態下繼續使用,會造成電池發熱、漏液及爆炸之可能。因此必須在這些狀態尚未發生之前即予以汰換。一般實務上的使用,並不會特地為了活化電池而做充放電的原因為,電池於放電後,需經10小時才能回充至95%左右,但其充電期間萬一市電壓降、瞬停或停電時, 電池組無足夠之電能可 back-up 放電給負載使用,反而提高了機台 shut down 的風險。
電容組汰換週期說明:
A、鋁質電解電容:
電解電容器主要是由正負電極與絕緣層所構成,正負極以隔離紙分隔,以防短路,並在負極與絕緣層之間填以液態電解質。藉由正負極之端子與外部電子電路連接。電解液中的離子在電容器之絕緣層表面積蓄,達到物理儲能的作用,展現一般電子電路所要求的旁路作用、濾波作用、耦合作用、高低頻分離功能。
B、鋁質電解電容器之充電與放電:
充電 : 電容器之兩端子間通以直流電壓時,兩極間之電壓達到電源電壓以前,電流會短時間流入電容器內,且一端之電極會有正電,另一端之電極會有負電積存著。
放電 : 在兩極間接上負載電阻,則儲存之正電、負電會在負載電阻中轉變成熱而消掉,此種現象稱為放電。
C、液態電解電容特性的限制:
(1) 電容器會隨著使用時間而劣化,使用壽命有限,因此使用5~7年即應予以汰換。
(2) 電容易受使用時,周圍溫度和濕度及負荷特性之劇烈變動的影響而縮短使用壽命。
(3) 電容器中存在著電阻損失( resistance loss )和介質損失(dielectric loss)現象,會消耗電力轉變成熱,而使溫度上升,加速電容器之劣化。
D、液態電解電容器無論阻抗再低,總依然存在。所以會產生電子元件最怕的熱。 當溫度升高時,仍會不可避免的與作為陽極的鋁製外殼發生水合作用,於是水份逐漸減少,此時濾波與穩壓的電容功能也會不斷降低,甚至因為溫度的持續攀升,進而發生鼓凸膨脹或爆裂或漏液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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